# 向公众散发的印刷品上的法定标注

## 要点

- 任何公开发布的文字材料都必须注明**印刷商的名称和住所**（loi du 29 juillet 1881〔1881 年 7 月 29 日法〕第 3 条）。
- 未作标注的，对印刷商处 **3750 欧元罚款**；**散发**没有该标注的印刷品者，处同样的刑罚。
- 我们未找到任何条文逐字强制要求“**Ne pas jeter sur la voie publique**”（请勿丢弃在公共道路上）这一字样。但面向家庭的纸质印刷品须履行**分类回收信息**义务（参见说明[印刷品回收](https://imprimeur.paris/zh/guides/reglementation-recyclage-imprimes/)）。

## 1. 印刷商的名称和住所

**条文。** Loi du 29 juillet 1881 sur la liberté de la presse（1881 年 7 月 29 日新闻自由法）**第 3 条**（自 2010 年 1 月 6 日起施行的版本）：

- 任何公开发布的文字材料，“ouvrages de ville ou bilboquets”（社交类和零星印件）除外，均须注明印刷商的名称和住所；
- 处罚：对印刷商处 3750 欧元罚款；
- 禁止散发没有该标注的印刷品，散发者处同样的刑罚；
- 印刷商在此前十二个月内曾因同一违法行为被判处的，可判处六个月监禁；
- 由采用不同工艺的多家印刷商参与时，注明其中一家即可。

来源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loda/article_lc/LEGIARTI000021662494

> 注意：许多网站仍引用 loi de 1881 的“第 2 条”。自 2010 年 1 月 4 日第 2010-1 号法律（loi n° 2010-1）起，第 2 条涉及的是新闻来源保密；有关印刷商的义务规定在**第 3 条**。

**实际含义。**

- 该标注针对的是**印刷商**，而不是委托印刷的客户。常见写法为“Imprimé par [企业名称], [地址]”（由[企业名称]印刷，[地址]）。
- “住所”在实践中理解为营业场所的地址。**有待向法律专业人士确认。**我们查阅的官方资料均未说明，当印刷在另一营业场所进行时，注明总部地址是否足够。
- **例外**：“ouvrages de ville ou bilboquets”。法律未对其作出定义。文化部将其描述为为行政机关或私人用途而印制、不准备在商业中流通的印件，这一排除源自过去的一项行政宽容做法。根据判例，文化部列举了**名片**、**带抬头的信纸和信封**、**结婚、出生、讣告通知**、**出售或出租告示**，以及更广泛地与家庭或社交礼仪或私人利益相关的印件（对第 16937 号书面质询的答复，JO Sénat〔参议院公报〕1999 年 9 月 16 日，第 3068 页）。同一答复明确指出，地方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出版物不属于这些例外。
  来源：https://www.senat.fr/questions/base/1999/qSEQ990616937.html
- **客户自行印刷**（办公打印机、协会）：**有待向法律专业人士确认。**条文笼统地针对“印刷商”，未作区分；注明“Imprimé par nos soins”（自行印刷）的做法很常见，但我们未找到明确认可这一做法的官方资料。

## 2. 传单

- 在公共道路上散发传单是自由的，包括政治传单（内政部答复，刊登于 2023 年 1 月 26 日 JO Sénat，Masson 先生第 04739 号质询，援引 2004 年 12 月 9 日第 2004-1343 号法律〔loi n° 2004-1343〕）。来源：https://www.senat.fr/questions/base/2023/qSEQ230104739.html
- 该答复重申的限制：
  - 禁止向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客散发（Code de la route〔道路交通法典〕第 R. 412-52 条，第四级违警罪）；
  - 在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下，市长可发布在时间和地点上有限制的市政令（arrêté），禁止散发；
  - 选举期间，自投票日前一天零时起禁止散发（Code électoral〔选举法典〕第 L. 49 条）。
- 印刷商标注（loi de 1881 第 3 条）与适用于任何公开发布的文字材料一样，也适用于传单。
- **信箱和车辆**：禁止向贴有拒收字样（“Stop pub”、“Pas de pub”〔拒收广告〕……）的信箱投放无收件人地址的广告（Code de l'environnement〔环境法典〕第 L. 541-15-15 条），也禁止在车辆上放置商业性广告印刷品（第 L. 541-15-16 条）。处罚：第五级违警罪规定的罚款（自然人 1500 欧元，法人 7500 欧元）。
  来源：entreprendre.service-public.gouv.fr，“Interdictions liées à la distribution de publicités”（与广告派发有关的禁止事项，2026 年 8 月 7 日核实）：https://entreprendre.service-public.gouv.fr/vosdroits/F38153
- **环境卫生**：在公共道路上放置或丢弃物品，适用 Code pénal（刑法典）（视情况适用第 R. 632-1 条和第 R. 635-8 条规定的违警罪）。

## 3. 海报

- **白纸**：专用于公共机关文书的告示（loi du 29 juillet 1881 **第 15 条**第三款）。但私人海报如布满彩色文字或图案、不可能与行政告示混淆，可以印在白纸上。来源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loda/id/LEGITEXT000006070722
- **官方张贴位置**：市长以市政令指定专供公共机关告示张贴的地点；禁止在这些地点张贴私人海报（同一第 15 条）。
- 第 15 条对违反其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刑事处罚。
  来源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loda/article_lc/LEGIARTI000006419692
- **选举海报**：有特别规定，参见说明[选举海报与宣传品](https://imprimeur.paris/zh/guides/reglementation-affiches-electorales/)。
- **广告张贴**（张贴位置、许可、巴黎地方广告规章）：不在本说明范围内。

## 4. “Ne pas jeter sur la voie publique”：是否强制？

- **我们查阅的现行法规中没有任何条文强制要求这一确切字样。**
  - loi du 29 juillet 1881 中没有这一字样。
  - Code de l'environnement 中关于纸质印刷品的现行条文（第 R. 543-207 条至第 R. 543-213-1 条）不包含此类义务；原第 D. 543-212-2 条曾要求“以醒目字体”标注环境信息，现已**废止**。来源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codes/section_lc/LEGITEXT000006074220/LEGISCTA000006177002/
- **目前的强制性要求**：自 loi AGEC（反浪费与循环经济法，2020 年 2 月 10 日第 2020-105 号法律〔loi n° 2020-105〕）起，任何面向家庭、属于生产者延伸责任范围的产品（包括纸质印刷品）都须带有**标识（Triman）并附分类回收信息**（Code de l'environnement 第 L. 541-9-3 条）。来源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codes/article_lc/LEGIARTI000041556010 — 详见说明[印刷品回收](https://imprimeur.paris/zh/guides/reglementation-recyclage-imprimes/)。
- “Ne pas jeter sur la voie publique”字样**不能代替**该分类回收信息。它仍然只是一种习惯性的提示，可自由使用。
- 有些网站声称该字样是 Code de l'environnement 第 L. 541-10-1 条的要求，违者罚款 750 欧元。在其现行版本（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）中，该条仅列举了属于生产者延伸责任范围的产品（其中第 1 项为书籍以外的纸质印刷品）：它**没有要求印上任何标注**，也**没有规定任何罚款**。
  来源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codes/article_lc/LEGIARTI000049464324

## 5. 根据印刷品性质而定的其他标注

本说明仅涉及印刷品本身。根据内容不同，可能还需要其他标注（酒类广告、价格、发行企业的商业信息、出版物的法定缴存标注等），需逐案审查；关于法定缴存的相关标注（书籍、期刊、版画），参见说明[法定缴存](https://imprimeur.paris/zh/guides/reglementation-depot-legal/)。

## 主要来源

- Loi du 29 juillet 1881 sur la liberté de la presse（1881 年 7 月 29 日新闻自由法），第 3、15 和 17 条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loda/id/LEGITEXT000006070722
- Code de l'environnement，第 L. 541-9-3 条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codes/article_lc/LEGIARTI000041556010
- Code de l'environnement，第 R. 543-207 条至第 R. 543-213-1 条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codes/section_lc/LEGITEXT000006074220/LEGISCTA000006177002/
- 部长答复，JO Sénat，2023 年 1 月 26 日：https://www.senat.fr/questions/base/2023/qSEQ230104739.html
- 第 16937 号部长答复，JO Sénat，1999 年 9 月 16 日（社交类印件）：https://www.senat.fr/questions/base/1999/qSEQ990616937.html
- Code de l'environnement，第 L. 541-10-1 条：https://www.legifrance.gouv.fr/codes/article_lc/LEGIARTI000049464324
- 与广告派发有关的禁止事项：https://entreprendre.service-public.gouv.fr/vosdroits/F38153
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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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仅为一般性信息，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撰写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。*

## 常见问题

### 印刷品上必须注明印刷商的哪些信息？

任何公开发布的文字材料都必须注明印刷商的名称和住所（loi du 29 juillet 1881〔1881 年 7 月 29 日新闻自由法〕第 3 条）。常见写法为“Imprimé par [企业名称], [地址]”（由[企业名称]印刷，[地址]）。

### 没有这项标注会有什么后果？

对印刷商处 3750 欧元罚款；散发没有该标注的印刷品者，处同样的刑罚。

### “Ne pas jeter sur la voie publique”是强制性的吗？

我们查阅的现行法规中没有任何条文强制要求这一字样。但面向家庭的印刷品必须带有 Triman 标识及分类回收信息。

### 名片上必须注明印刷商吗？

不必：“ouvrages de ville ou bilboquets”（社交类和零星印件）不在此列。文化部将名片、信纸和喜帖与通告卡等归入此类。
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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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2026年11月2日。 来源 : https://imprimeur.paris/zh/guides/reglementation-mentions-obligatoires/
